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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的说说(说说自由的句子)

来源:uu个性网发布日期:2024-01-08 01:53:04

关于自由的说说(说说自由的句子)

关于自由的说说【一】

1 . 一个人必须剔除自己身上的顽固的私心,使自己的人格得到自由表现的权利。——屠格涅夫

2 . ②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监控体制。刑事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导致了法官手中权力地增加,而在所谓“人情世故”“投桃报李”的歪风邪气影响下,法官无法与案件形成一对一的专注,受外界影响很大。部分法官甚至沾染上一些社会恶习。如果不对其及时加以限制制约和监督,那他们手中的刑事自由裁量权就会从惩治罪恶的“利器”变成肮脏堕落的权柄。然而,现在我国仍缺乏有效监督制衡其手中权力的控权机构,即便有一些机构能间接监督其权力,但也难保能抵挡其“人情网”的压力,真正秉公处理。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喜欢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强有力的监督控权机构才能真正构筑起权力的界限。

3 . 鸟儿,拥有一片属于它自己的天空;鱼儿,拥有一片属于它自己的海洋;草儿,拥有一片属于它自己的草原。我,温室的花朵,想要拥有一片自由的天空。

4 . 甘心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力量。

5 . 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鲁迅

6 . 只有真正翱翔在蓝天的,才能锻炼成一只雄鹰,放开手吧,还给我们自由吧,让我们自己选择自己的方向,自己去谱写自己未来的篇章。

7 .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8 . ③文化水平和风俗习惯差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共处的大家庭,各个民族之间风俗习惯文化均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如果以统一的善恶观价值观来作为量刑根据,则必然出现各民族之间地不和谐甚至演变为民族矛盾。

9 . 黄京平著《刑法总则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月版

10 . 思想的自由就是最高的独立。——费斯克

关于自由的说说【二】

1 . ②法官造成的量刑失衡问题。在行使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个别法官违背刑法有关规定,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为罪犯开脱拖延审判时间或者借机打击报复。造成刑罚不公正现象。

2 . 所有不能自己否定自己的,都不是自由的,没有价值的。——(德国哲学家尼采

3 . ①量刑建议权。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的发起者,应在审判实践的全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笔者建议赋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此权力的定义为检察机关为了判决的合理合法,针对最高法院提供的司法解释和相似判例(前文中已提到判例制度的应用),给予审判机关合理的案件定性量刑尺度的建议权。由于检察机关往往掌握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近似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给予量刑建议,不但能缩短审理周期,并减小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幅度。因为在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合法时,法院如果不予理睬或者恶意阻拦,则其滥用自由裁量权或者拖延审判周期的行为就会十分显而易见,也将引起审判监督机构的注意,这不符合某些想钻法律空子者的自保原则,自然也就会减低错判误判现象的发生率。

4 . 自由向来得一切财富中最昂贵的财富。——罗曼·罗兰

5 .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

6 . 对于加强审判监督的设想与建议。这一点作为本文所有设想与建议的重中之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条:

7 . ①规范法官认证方式。在刑事案件中,法官认证包括举证质证和认证三个部分,是审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而且基本上都是通过法官的主观判断推理来完成,属于刑事自由裁量权的主观体现。目前缺乏健全的认证规范对法官进行指导,致使法官认证随意性过大。笔者建议应分步加强认证过程:首先加强法官对认证过程的重视,这一点在刑事案件中尤其重要,如果没有重视的态度,赋予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是十分危险的,可能因为一些细小的证据没有被重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其次要规范认证模式,对于已确认的证据应有质疑精神,将认证过程分步走。另外要注重对法官的认证能力的培养和培训,只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丰富的经验,才能让法官在刑事案件错综复杂的种种关系中找到事实的真相。

8 . 自由之树必须时时用暴君的血作养料。——杰弗逊

9 . 我真的`渴望自由,我理解父母望子成龙的梦想,但是他们应该给我们一些自由,放开我们的手,让我们自己去搏,让我们自己去闯。只有真正的放手,才能让自己的孩子成长起来。

10 . 人类的特性恰恰是自由的自觉的行动。——(德国思想家马克思

关于自由的说说【三】

1 . 我渴望得到理解,我背负着学习的压力,我承受着成绩的波动,为何没有人来理解我?为何父母总觉得我在“游荡”每一天?我在努力,谁不想自己有出息,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与情绪上的波动。

2 . 自由的目的是为他人创造自由。

3 .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但凡是规则,就无法面面俱到。法律的抽象性使其不可能针对审判实践中所有复杂多变的情况一一做出明确规定,所以作为连接法律与案件的纽带,法官如何正确合理地行使刑事自由裁量权,对保障审判公正与效率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本文从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分析入手,探讨了其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些许改善的设想和建议。

4 . 人类的至善之境是它获得最大自由之时。——(意大利诗人但丁

5 . 贪安稳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要历些危险。只有这两条路。——鲁迅

6 . 自由的风,向她迎面吹来。她自由地呼吸着,向自由迈进。那坚定的神情,矫健的步伐,昭示着她,无悔。

7 .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旳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程,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8 . 李艳玲著《量刑方法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年月版

9 . 那些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德国哲学家尼采

10 . 打开记忆之锁,翻开记忆的一页,我曾几何时被人理解过?一切都如此的无奈。

关于自由的说说【四】

1 . 自由,一个充满快乐,充满幸福的词,它代表着我们的喜怒哀乐,代表着人生中的坎坎坷坷。自由可谓是人的灵魂。

2 . 明知恋爱会让我们失去自由,明知婚姻是一生一世的合约;可是为了对方快乐,得到对方的心:我们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程,当你埋怨太不自由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也是你该放亲这段爱情的时候。

3 . 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黑格尔

4 . 一个人只要宣称自己是自由的,就会同时感到他是受限制的。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

5 . 自由不仅为滥用权力而失去,也为滥用自由而失去。——麦奇生

6 . 如果一切都任我欲为,我会有迷失在这自由深渊之感。

7 . 郭理蓉著《刑罚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年月版

8 . 自由!自由意味着解脱了束缚;自由意味着飞翔于天空。自由!我渴望自由。

9 . 自由是一种力量,埋藏在深邃的大海之中,为人生的奋斗激荡起波涛汹涌;自由是一个梦想,孕育在宽广的天空之中,为生命的真谛谱写出风云变幻;自由是一份责任,蕴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为自己的生活寻找方向与梦想。

10 . 自由就是万里晴空翱翔的海鸥;自由就是蓝天飘动的朵朵白云;自由就是无忧无虑的小鸟。

关于自由的说说【五】

1 . 自由是一种教义,一种公理。——布宁

2 . 友谊是对于自己的一种自由的幸福的许愿,把天然的同情行为永远不变的和洽,超出情欲利害竞争和偶然之上。——阿仑

3 . 在现代化生活中的我们,仿佛被无数条青藤所束缚,每个生灵都有选择自由的权利,而这个权力是谁也无法剥夺的!

4 . 自由是人类得以自豪的唯一珍贵物品。——杜伽尔

5 . 完善认证过程以及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的设想和建议。

6 . 真正的自由是有做你应该做的事情的自由,而不是获得你想要得到的东西。——(英国元帅蒙哥马利

7 . 人不是由于有避免某种事物的消极力量而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以自由。——(德国思想家马克思

8 . 谁需要的越小,他的幸福就越大,谁希望的越少,他的自由就越多。——(前苏联作家高尔基

9 . 唯有接受真理的限制,我们才能得到至高无上的自由享受。——泰戈尔评传

10 . 别让物质生活无形中带来的压力压弯了那原本直挺的腰,别让自由在一片冷漠中躲在角落里无声地哭泣。

关于自由的说说【六】

1 . 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孟德斯鸠

2 . 自由应是一个能使自己变得更好的机会。

3 . 自由,终究是我们的渴望,是年青一代的追求。自由,并不是放纵,不是放荡,而是能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思维尽情的流转,让天赋无畏的释放,让心自由自在的跟着自己的意愿而飞。

4 . ③法官缺乏专业素质造成的错判误判问题。该问题多见于偏僻地区某些基层法院中,个别法官执法素质低下办事马虎,甚至于有连初中文化都没有学全的人也顶着法官的头衔草菅人命,滥用刑事自由裁量权造成错判误判。

5 . 自由过了头,一切乱了套。——英国

6 . 一旦真理降临,她的妹妹——自由,也就不远了。——佚名

7 . 鸟儿,拥有一片属于它自己的`天空;鱼儿,拥有一片属于它自己的海洋;草儿,拥有一片属于它自己的草原。我,温室的花朵,想要拥有一片自由的天空。

8 . 自由的风,向她迎面吹来。她自由地呼吸着,向自由迈进。那坚定的神情,矫健的`步伐,昭示着她,无悔。

9 . 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英格索尔

10 . ①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由于我国政权的特殊性,在法官队伍建设时参考其政治方面因素居多,其有利方面在于我国法官大部分政治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但相比于世界发达国家,我国法官整体专业素质不高,学术能力差,这一缺点体现在案件审判实践中就表现为对于法律的灵活运用不够,不能弄懂吃透法律法规的深层含义。而且由于过度重视政治方面而缺乏业务培训,很多法官的执法能力均停滞不前,哪怕曾经业务能力卓越的法官,也会由于长期缺乏提高而无法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低层次的认知结构再加上个人利益倾向及个人善恶观的不同,导致刑事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有时就会转化为现实。